5月26日下午,我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依法治校工作会在大学城校区综合楼416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孟小军,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研究生院、校团委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孟东方主持。
会上,发展规划处处长程新平介绍了我校贯彻落实的国家及重庆市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传达了教育部及重庆市推进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与会同志就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及任务分工》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同时,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规划编制的进展情况。
孟校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确保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在学校全面落地落实,需要全校上下通力配合、协同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破立结合,把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地落实与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体制机制障碍更好地结合起来,与谋划“十四五”规划、深度融入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加快“双一流”建设等学校各项重点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好教育评价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
孟校长强调,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内部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更加凸显,广大师生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诉求以及参与学校治理和保障自身权益的愿望更加强烈。面对新的形势,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破解当前学校改革发展面临问题的必然要求;学校需要切实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和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全过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和重庆市教委《加强全市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具体措施》的要求,推动和保障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