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我校在博雅楼504会议室召开2022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孟东方,校党委副书记陈志军,校纪委书记肖应红出席会议,审计组成员,校内审联席会成员,被审计处级领导干部,机关及直属业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纪委书记肖应红主持。
会上,审计组组长周琍反馈了此次审计结果,着重反馈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列举了一些典型问题、事例。
孟东方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查找问题的目的是“治已病、防未病”,防止“小病”拖成“大病”,防止现在“没病”以后“生病”;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不能有抵触情绪,要虚心接受,无论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都应引起高度重视。二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各二级单位要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当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审计整改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逐项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审计处要切实履行整改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监督的贯通协同作用,确保整改质量。三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切实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具体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经济活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各二级单位的经济责任意识、管理风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肖应红在总结时强调,各单位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并将其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孟东方校长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配合原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